索 引 號:FZ0033/2019-35938
發(fā)文機關(guān): 撫州市扶貧和移民局
文 號:
文件有效性:
成文日期: 2019-01-09
市扶貧和移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
市扶貧和移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
2018年,撫州市扶貧和移民局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、《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(guān)于印發(fā)2018年撫州市政務公開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撫府辦發(fā)〔2018〕66號)和《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(guān)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及政府網(wǎng)站年度報表編制發(fā)布工作的通知》(撫府辦電〔2018〕140號)《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(guān)于印發(fā)<撫州市2018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考評細則>的通知》(撫府辦電〔2018〕132號)要求,加強領(lǐng)導,統(tǒng)一部署,認真貫徹落實的文件精神,穩(wěn)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為保障公民知情權(quán)、參與權(quán)和監(jiān)督權(quán),打造服務型、陽光型政府做出了積極的努力,取得了明顯成效。本報告具體內(nèi)容包括:概述、本年度政務信息公開基本情況、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情況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辦理情況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。《報告》所列數(shù)據(jù)從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止。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,請與撫州市扶貧和移民局聯(lián)系,聯(lián)系電話:0794-8211786。
一、概 述
2018年,我局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決策部署,通過制定工作方案、建立組織機構(gòu)、落實工作措施等手段,積極、有序、穩(wěn)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。市扶貧和移民局是重要的民生部門,政策性強,涉及面廣,各項工作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(guān),我局高度重視決策事項征詢公眾意見,充分利用網(wǎng)站、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的公開渠道,積極征求單位和個人的意見,做到事前有征求,事后有反饋。同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,制定印發(fā)政務公開工作條例,各科室按照職責分工充分做好政務公開各項工作。
二、主動公開、依申請公開情況
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1.公開內(nèi)容。2018年,我局通過政務網(wǎng)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6條,通過“撫州扶貧”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了16條信息,圍繞精準扶貧等重點工作參加在線訪談1次。
2.公開形式。主要是通過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公開,主要是公開本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以及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。除此之外,還積極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、本局政務公開欄、微信公眾號、報刊、電視等渠道公開本局政務公開信息。
(二)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2018年,我局未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。
(三)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
2018年,我局沒有發(fā)生針對本部門有關(guān)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;沒有發(fā)生針對本部門有關(guān)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;此外,也沒有收到各類針對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(guān)的申訴案。
三、存在不足
一是信息公開內(nèi)容有待進一步充實。二是針對扶貧領(lǐng)域相關(guān)內(nèi)容,公開范圍還不夠廣。
四、下一步打算
針對以上問題,我們將主要通過以下措施進行改進:
一是加強有關(guān)學習培訓。定期召開政務公開培訓會,及時傳達政務公開的文件要求,同時邀請專業(yè)教師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解讀,進一步增加政務公開的知曉度,助推日常工作。
二是著力推進信息公開。對每個科室分發(fā)制定的文件,同步要求政策解讀,切實將每一個文件說清楚、到明白。
三是加大扶貧領(lǐng)域信息公開力度。進一步加大貧困退出、扶貧資金等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信息公開力度,確保扶貧對象能夠看得到、看的懂、能監(jiān)督。
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(tǒng)計表
(2018年度)
統(tǒng) 計 指 標 | 單位 | 統(tǒng)計數(shù) |
一、主動公開情況 | ||
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(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) | 條 | 106 |
其中:主動公開規(guī)范性文件數(shù) | 條 | 0 |
制發(fā)規(guī)范性文件總數(shù) | 件 | 0 |
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| —— | |
1.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0 |
2.政府網(wǎng)站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106 |
3.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0 |
4.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16 |
5.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 條 | 0 |
二、回應解讀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回應公眾關(guān)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(shù) (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) | 次 | 0 |
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| —— | |
1.參加或舉辦新聞發(fā)布會總次數(shù) | 次 | 0 |
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(fā)布會次數(shù) | 次 | 0 |
2.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 次 | 1 |
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 次 | 0 |
3.政策解讀稿件發(fā)布數(shù) | 篇 | 0 |
4.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(shù) | 次 | 0 |
5.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(shù) | 次 | 0 |
三、依申請公開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收到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
1.當面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
2.傳真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
3.網(wǎng)絡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
4.信函申請數(shù) | 件 | 0 |
(二)申請辦結(jié)數(shù) | 件 | 0 |
1.按時辦結(jié)數(shù) | 件 | 0 |
2.延期辦結(jié)數(shù) | 件 | 0 |
(三)申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
1.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(shù) | 件 | 0 |
2.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
3.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
4.不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 件 | 0 |
其中:涉及國家秘密 | 件 | 0 |
涉及商業(yè)秘密 | 件 | 0 |
涉及個人隱私 | 件 | 0 |
危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經(jīng)濟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 | 件 | 0 |
不是《條例》所指政府信息 | 件 | 0 |
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 | 件 | 0 |
5.不屬于本行政機關(guān)公開數(shù) | 件 | 0 |
6.申請信息不存在數(shù) | 件 | 0 |
7.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(shù) | 件 | 0 |
8.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(shù) | 件 | 0 |
四、行政復議數(shù)量 | 件 | 0 |
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(shù) | 件 | 0 |
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 件 | 0 |
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 件 | 0 |
五、行政訴訟數(shù)量 | 件 | 0 |
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(shù) | 件 | 0 |
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 件 | 0 |
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 件 | 0 |
六、舉報投訴數(shù)量 | 件 | 8 |
七、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| 萬元 | 0 |
八、機構(gòu)建設和保障經(jīng)費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(gòu)數(shù) | 個 | 1 |
(二)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(shù) | 個 | 1 |
(三)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(shù) | 人 | 1 |
1.專職人員數(shù)(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(wǎng)站工作人員數(shù)) | 人 | 0 |
2.兼職人員數(shù) | 人 | 1 |
(四)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(jīng)費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(wǎng)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(jīng)費) | 萬元 | 0 |
九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| —— | |
(一)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?qū)n}會議數(shù) | 次 | 0 |
(二)舉辦各類培訓班數(shù) | 次 | 1 |
(三)接受培訓人員數(shù) | 人次 | 25 |